一、黑格尔哲学的核心
1、这是黑格尔精神哲学最高的“理想”,最高顶峰。如果我们仅仅从这最高处去理解黑格尔的精神哲学,那么显然并不能够领略它的魅力。黑格尔精神哲学最独特的魅力,在于它对各种精神现象、尤其是最低等的、病态的、无意识的、非科学的精神活动的深刻把握力和理解力,在这方面,恐怕至今无人能与之比肩。在《精神哲学》中占了二分之一篇幅的“人类学”部分,探究的就是“精神”的“灵魂”阶段,从“自然灵魂”、“感觉灵魂”到“现实灵魂”,最后才过渡到“精神现象学”的“意识”阶段。
2、(1770—1831)
3、CentralConceptsofHegelianLogics(I)
4、黑格尔,191980:《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5、其次,这里的精神是什么呢?精神是和物质相对的,但是它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精神或者意识,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精神性的,物质是精神的一种呈现。黑格尔说:“绝对者就是精神,这乃是绝对者的最高定义。发现这个定义并且理解这个定义的意义与内容,可以说是一切教化与哲学的绝对目标。一切宗教与科学都曾经渴望达到这一点;只有从这种渴望出发,世界的历史才可以被理解。”
6、(译文7)有、纯有,——没有任何更进一步的规定。有在无规定的直接性中,只是与它自身相同,而且也不是与他物不同,对内对外都没有差异。有假如由于任何规定或内容而使它在自身有了区别,或者由于任何规定或内容而被建立为与一个他物有了区别,那么,有就不再保持纯粹了。有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即使这里可以谈到直观,在有中,也没有什么可以直观的;或者说,有只是这种纯粹的、空的直观本身。在有中,也同样没有什么可以思维的;或者说,有同样只是这种空的思维。有、这个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无,比无恰恰不多也不少。(20)
7、因而实是的研究便有了这样三部分:
8、他们几人都是德国19世纪的哲学家,自康德开始基本上都受前人的观点的影响。要么一脉相承,要么站在对立面针锋相对。德国近代的迅速发展和这些哲学家奠基的人文基础有着非常大的关系。
9、后来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深有感触地写道:“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就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一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黑格尔是他的时代的产儿,他有幸生活在一个激动人心的年代,并且用他的思辨语言把握并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的精神。
10、这一节的题目是“一般的实是”,共四小段,我们略去了其中较长的谈论规定性的第三小段,因为这并不影响我们对相关论述的理解。下面我们分段讨论它们。
11、因为在纯概念的“外化”中,我们得以直观到它的“形态”,“存在的方式”;在“内化”中,事物在“反省”、“反思”中回到了自身本质的“具体”规定。在此意义上,“逻辑学”只有经历“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才达到自身的“真理”;“精神哲学”是抽象“逻辑学”的“纯粹概念”的展开,是经过了对外化为“自然”的“理念”的扬弃而回到自身的“具体概念”。
12、“这一节”即指译文5及其随后的文字。这里提到“存在”和“非存在”,分别指译文4的“存在或有”和译文5的“无”。字面上可以看出,张世英采用了“非存在”这一译语,为的是与“存在”形成对立,不仅是含义上的对立,而且是句法上的对立,这说明他知道黑格尔所说的意思。但是他不久即过渡到“有”和“无”的讨论,这似乎又表明,他认为黑格尔说的就是有和无,或者,他认为以有和无同样能够表达黑格尔的思想,或者也许他甚至认为只有以有和无方能表达黑格尔的思想,比如他的如下明确的论述:
13、一种方式是从“是”和“不是”出发,即从它的肯定和否定方式出发,这样就会将“是”和“不”这两个概念作为初始概念,由此形成讨论的方式并产生结果。这样做的结果是直接利用甚至谈论逻辑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比如“是”表示肯定,“不”表示否定,二者形成对立,形成变,并且引起真假的变化。
14、(28)Hegel(1969:83).
15、(16)张世英(2016:141)。
16、王路(WANGLu)**
17、黑格尔在思想成熟时期正式出版的哲学著作有四部,这就是:《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和《法哲学原理》。其中《哲学全书》与《法哲学原理》都是教学纲要,因而黑格尔真正意义上的哲学著作就是《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这两部书。为了区别起见,人们一般将《逻辑学》一书称为《大逻辑》,而将《哲学全书》中的“逻辑学”部分称为《小逻辑》。
18、至于有人说到黑格尔的主要对手是叔本华。这未免太高抬叔本华了。黑格尔“名满天下”的时候,叔本华的课还没有人听,后来出书也卖不出几本。黑格尔生前是否知道有叔本华这么个人都大可怀疑。评说历史人物及其思想,最根本的原则,只能是尊重历史。
19、德国古典美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对艺术本质的认识同样也来自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上。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同样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于“理念”或“绝对精神”。但是,黑格尔关于美和艺术的看法又包含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理念”是内容,“感性显现”是表现形式,二者是统一的。艺术离不开理性,也离不开感性。在艺术作品中,人们总是可以从有限的感性形象认识到无限的普遍真理。
20、(引文1)“存在”(“DasSein”,亦可译作“是”或“有”)是一切事物的最普遍、最抽象的特征。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是“存在”。所以,“存在”是具体概念、绝对真理(亦即无限的统一性整体)的最一般的规定,在“存在”中,它只是“自在的概念”,只是概念的潜在状态。(10)
二、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
1、博比奥霍布斯与自然法传统(朱学平译)
2、《美国政治学评论》(1989年)最近的读者一般都会熟悉史密斯的论点。它之受惠于科耶夫既不言而喻,也很清楚,尽管史密斯也仔细指出并强调科耶夫方法的夸张之处,正如乔治·凯利等人所勾勒的那样。史密斯在这里的解读相当清晰,而他的博学,据我所知,也无可挑剔。这是一部成熟而睿智的学术作品。
3、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4、想法丨发现丨习惯丨人文
5、(25)参见Hegel(1969:83)。序号为引者所加,为讨论方便。
6、梁译《逻辑学》这句话是这样翻译的:“质首先是与存在同一的规定性,两者相同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某物如果失去其质,就不再是某物。”(梁译《逻辑学》,第166页)这句话容易理解多了。它的意思是说,一事物若还是某物,则它不能失去它的质。这样,这里说的“质”与这里说的“是”就是同一的。但是这样一来也有问题。这里说的质相当于引文中说的“规定性”,这里说的乃是它与“是”的同怎么在引文中说的却是它与存在的同一呢?这里明明是在谈论是某物亦或不是某物,这与存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7、和花半辈子看不清的人,
8、(14)Hegel(1986:182).
9、利文斯顿休谟的日常生活哲学(李伟斌译)
10、这很可能是错误的;我不确定史密斯的论证容不容易受到这样的攻击。但在我看来,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在某种根本意义上确实是有机主义的变体。史密斯也承认了这一点:"如果一个政体如同一个有机整体那样来运作,那么它就是理性的。"(第153页)我不清楚的是,如何将政治有机主义与个体的政治或社会权利理论调和起来,史密斯在处理黑格尔这方面的问题上,我不相信他已经成功了。
11、黑滑标未难范检鲜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他认为:“绝对观念”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结果,认为他自己的哲学就是“绝对观念”的最高表现。他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360问答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
12、黑格尔认为,“逻辑”的起点是概念;冥顽不灵的理智、无意识的理智,是展开了的概念;自然是逻辑观念演化成精神所经过的转化阶段;然后,体现或外在化于自然中的观念,复归于自身而变成为精神——在精神中观念向自己显示自己。
13、(9)与译文2相应的完整译文如下:
14、(9)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上卷,第54页,译文有修正,参见Hegel,G.W.F.:WissenschaftderLogik,Band第68页。
15、也许这本书在“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早已不是问题的年代算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既可以作为学生的入门书,让他们大致了解黑格尔哲学的粗糙轮廓,也可以作为研究指南,让汉语学人管中窥豹,从中瞥见英语学界黑格尔研究状况之一斑。
16、1801年黑格尔写作出版了《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在某种程度上凸现了谢林与费希特之间的分歧。同年,黑格尔通过论文答辩,成为耶拿大学哲学系的编外讲师。从1802年开始,他与谢林一道主编《哲学评论杂志》。1805年成为大学讲师,着手写作《精神现象学》,发誓要“让哲学说德语”。1807年迁居班贝格任日报编辑,第一部成熟的哲学著作《精神现象学》出版,1808年11月成为纽伦贝格文科中学校长。
17、(译文11*)“这个行为是好的”,这个系词指出了宾词属于主词的是。(1)
18、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精神哲学》的翻译出版,《哲学全书》以系统的形式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对黑尔哲学体系的理解将会更加全面和深刻,但愿将会超越以情绪化的爱恨来对待黑格尔的时代。
19、不容易理解的地方是,什么叫真理走进了无中之有,走进了有中之无?“真理”这个概念是自明的,没有理解的问题,即指正确的道理、认识或判断。这样的东西如何能够走进无中之有和有中之无呢?这样的东西还能称之为真理吗?这一点如果不清楚,那么,真理是“有”和“无”一方消失在另一方中的运动,这一说法也是不清楚的,即由此所说的“变”也是不清楚的。换句话说,有消失在无中,或者无消失在有中,这样的运动被称之为变,这似乎是容易理解的,但是,这样的运动与真理有什么关系呢?真理怎么会是这两方的相互彼此消失于对方的运动呢?
20、从整体上看,在《逻辑学》中,“存在论”的概念是直接性的,比较抽象。“本质论”的概念是间接性的,向具体概念前进了一步。“概念论”的概念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达到了真正的具体概念。《逻辑学》的这个整体结构表明,黑格尔实质上已经把认识看成一个从低级到高级。
三、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1、按照黑格尔最初的想法,《精神现象学》是其整个“科学体系的第一部”,是整个哲学的“导言”,但同时,它又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在他当时给谢林的信和后来的《小逻辑》中都表达了这一定位。但是在1808-1811年他为纽伦堡中学所编的《哲学入门》和1817的《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学》却只是“主观精神”的一个环节,是“类学”和“心理学”的中介。
2、*作者按:本文第一部分载于本刊上期,探讨了黑格尔《小逻辑》和《大逻辑》中的核心概念,指出Sein和Nichts应该译为“是”和“不者”,而不应该译为“有”或“存在”和“无”。
3、实是相当于前一范围的是,不过,是乃是无规定的东西,因此它在自身并不发生规定。但实是却是一个规定了的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因此,在它那里,便立刻出现了它的环节的许多规定和各种有区别的关系。(11)
4、而崇高的精神、崇的理想,不是外在于事物的东西,而是和事物的“理念”相联系的。亚里士多德曾把“理念”作为事物的“目的因”,就是说,理想、目的是自身理念的实现。只有和自身的“理念”同一的“理想”,才“自身的”理想,才是自身的“观念性”。在此意义上,人的理想就是要成为真正的人,实现人之为人的本性,就是人的“精神”。这种意义上的“精神”就是“内在的超越”,是一步步将自身从“自然”存在者向“精神”的提升,以及“精神”向“自然”的回复,因而是“自我实现”,是不依赖于外物,从而是“自由”。
5、Hegel,G.W.F.,1969:WissenschaftderLogik,FrankfurtamMain:SuhrkampVerlag.
6、(10)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上卷,第100页,译文有修正,参见Hegel,G.W.F.:WissenschaftderLogik,Band第115页。
7、在国内学界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讨论中,“有”与“存在”这两个译名是交替使用的,最终还是以“存在”为主,这不仅体现在译著的译名使用上,在相关讨论中也是如此。比如张世英的专著《黑格尔的小逻辑>绎注》就采用了“存在”一词
8、从前的那种“无规定性”,现在被规定为是一种同“有”对立的一种“非有”。而这种非有,仍然保持这个它的那个“无规定性”。而不过这个无规定性,只是相对于“实有”现在的直接性——而这个直接性现在被规定为是“质”。这样一来,那个质,作为直接性的,就是作为外在的“有”,而那个“非有”,作为无规定性的“绝对”,它就作为“内在的”“有”,作为内在之有,被规定为“自身”。这样一来,这个实有,就转变为了“某物”,作为这个某物,那个“非有”是作为内在之有,不过这个非有,因为它不是有,所以这个自身,就是对这个“非有”的一种“否定”。
9、(6)在我看来,乃是点睛之笔:也可以用“不”字来替代“不者”。“不”一词同样不含“是”,因而与后者不构成形式上的对立,但是它表示否定,这一点却是实实在在的。这就说明,“不者”中的“不”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这里所要表达的乃是否定。基于这里所说的否定来看,“是”所要表达的则是肯定。是与不者的相互对立、依存和转换,形成了“变”。
10、丙、质的无限性。(10)
11、的确,黑格尔将古典哲学以形而上学为核心和基础的哲学形式淋漓尽致地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后来的人们发现,除非超越黑格尔,除非扭转哲学的方向,否则谁也无法进一步推进哲学的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黑格尔哲学都是哲学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
12、除了以上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即最后所说的向本质的进展。字面上即可以看出,本质与是什么相关,而与存在不相关。这也就说明,质、量和尺度的区别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通过它们的区别会最终导致与本质相关。既然与本质相关,它们就一定或者应该与是什么相关,因而它们不是与存在相关的。限于篇幅,这个问题就不展开讨论了
13、因为是乃是无规定的,它也就是无质的是;但是,这种无规定性的特征,只有在与规定的东西或质的东西对立之中,才自在地属于是。这种规定了的是本身与一般的是相对立;但是这样一来,一般的是的无规定性也就构成了它的质。因此,要指出:
14、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整体,也就是上帝,但这个上帝不是基督教所说的上帝,而是“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
15、–––,1977:《逻辑学》,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6、沃尔德伦立法的尊严(徐向东译)
17、 所以,辩证法就是绝对精神不断流动、展开的一个历史过程,它是动态的。
18、误解:消极厌世、悲观绝望
19、黑格尔的整体观和伟大的历史感,均体现在这部意识发展史中。《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20、黑格尔在哲学史上堪称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他对当时的各门学科多有精通,并且将它们纳入自己的哲学之中,形成了一个包罗万象、博大精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黑格尔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比一般的哲学家站得都高,他是站在哲学史的高度来看待哲学看待自己的。
四、黑格尔哲学的核心内容
1、可以说,在历经了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三个阶段的发展后,黑格尔的学术到达了绝对精神的阶段。绝对精神的发展也就是他的自我认识的过程。
2、在概念论部分,黑格尔对判断展开论述,其中明确地、多次地、反复地谈到“系词”,也有许多举例说明,既有“玫瑰花是香的”这样的日常表达,也有“个别的东西是普遍的”和“甲是乙”等等这样的关于判断方式的说明。甚至还有如下论述:
3、**王路,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WANGLu,Professor,DepartmentofPhilosophy,TsinghuaUniversity,Beijing,China)。
4、罗森布卢姆边沁的现代国家学说(王涛译)
5、卡莱欧柯勒律治与现代国家理念(吴安新、杨颖译)
6、黑格尔,1954/1980:《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7、首先,什么是绝对呢?就是不容质疑的、最根本的、最本质的、也是最基础的,它的对立面是“相对”,相对的就是可以质疑的、不确定的、变化的、本身没有存在的理由,有开始也有结束,比如我们所见的万事万物,包括人类都是相对的。人的生命有起点和终点,只存在于历史时间长河的一个相对时间里。如果说,所以相对是短暂的,有限的,那么“绝对”就是永恒的和无限的,这是从时间和空间上讲。
8、由此可见,黑格尔“崇尚自由,反对封建”的态度与那个时代惊人地契合。而这也让黑格尔的学术思想在当时的社会备受推崇。
9、这样一来,作为这个“有”的,它的本质,或者说,它的起始,还是那个“无规定”的绝对,所以,这个直接性,作为有,它其实就是“无规定性”自身——无。所以,有,它的自身,作为它的本质的,它就是那个“无”。也就是说,这个有,作为纯有,作为思维的抽象或肯定,它所肯定的就是那个“无规定性”本身——也就是绝对。
10、译文6谈及有与无的真理,这在译文9中也谈到了,而且谈得更多。因此有些地方似乎比较容易理解。但是也可以看到,尽管谈得更加详细了,许多地方仍然是不容易理解的。容易理解的地方是,这里明显是借助真理来说明变,借助它来说明“有”和“无”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这里借助真理说明,“有”和“无”并不同而是有区别的。这一点至关重要。译文7和8的说明给人的感觉是,“有”即是“无”,“无”即是“有”,二者没有区别。但是这里借助“真理”使它们获得了区别。不仅如此,借助“真理”,它们还被说成是一方向另一方的过渡。
11、经过这样的分析也就可以看出,黑格尔所说的“是”实际上乃是系词意义上的东西,或者主要是系词意义上的东西。最保守地说,在他的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在系词意义上的论述,特别是这里关于本质的说明,以及借助本质来做出的关于是的说明。
12、有人可能会以为,即使译文9中相应于(2)的译文有问题,修改过来就是了,但是那里(2)的问题是不是足以说明将Sein和Nichts译为“有”和“无”乃是有问题的。因为至少字面上看,“是”和“不是”可以表达对立,但是“是”和“不者”并不是对立的表达,或者至少不如“有”和“无”那样可以明确的表达对立。或者最保守地说,毕竟“有”与“无”的对立是自然的,而“是”与“不者”的对立不是自然的。在我看来,这就涉及黑格尔本身的表述问题了,即涉及Sein与Nichts相互关系的问题。为了可以比较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看一看黑格尔关于Nichts的一段说明:
13、(译文1)“有”只是潜在的概念。(1)凡具有“有”的性质的事物都可用“是”去指谓。(2)将这具“有”性的事物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3)从较广的观点或辩证法来看,它们的特性是互相过渡到对方。(4)这种特性一方面是一种进展,因此可说是潜在存在的概念之展开,同时也可以说是“有”之向内回复或“有”之深入于其自身。(5)因此在“有”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有”的全部性质,同时也就是要扬弃“有”的直接性或扬弃“有”的原来形式。(《贺译1》,第197页,序号为引者所加)
14、任何事物,都是在“正→反→合”的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存在。
15、防不胜防的高纯度无死角知识轰炸。
16、Nichtsist……dasselbe,wasdasreinSeinist.(27)
17、黑格尔的学说在后代很长时间内一直引起争论,他对思想界有广泛的影响,几乎任何学派都对他的学说给予肯定或提出批判。
18、(19)张世英(2016:144)。
19、即便字面上看,etw.inetw.uebergehen,这一动词表达式说的也是“某物向某物的转换(变、过渡)”,所以,这里说的是Sein和Nichts的相互转换。所以,这里说的乃是“是转变成了不者,不者转变成了是”,而不是“走进了……无中之有”和“走进了……有中之无”。别的且不说,走进无中之有,这一译文与真假没有关系,与Sein和Nichts的相互转换也没有关系,至于说与通过这样的转换所说明的东西,那就更没有关系了。
20、“精神哲学”是黑格尔首次开辟的一个哲学领域。在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研究了“灵魂”,但没有提出过“精神”概念,罗马时代提出了“自然法”思想,也不知道“精神”为何物。“精神”(Geist)作为一个“术语”,最早出现在基督教中,但不是独立出现的,而是和“神”的“位格”连在一起,作为“圣灵”(GeistGottes)而存在。
五、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概念
1、黑格尔一方面表现得很谦虚,他不是把他的哲学看作是自己的独创,而是看作整个哲学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另一方面又显得十分狂妄,将自己的哲学看作是整个哲学史的概括和总结。
2、“精神”概念我们最为常见,但要说清楚究竟什么是“精神”,却很不容易。黑格尔在《精神哲学》的“绪论”中,用了将近三十页的篇幅来解释精神的概念,确实非常漂亮。我们知道,精神是与“物质”相对的概念,是“观念性”的东。而“观念性”在德语中和“理想性”是同一个概念。如果说,“观念性”还不好理解的话,从“理想性”来理解就容易多了。说一个人有“精神”,就是说这个人有“理想”,而且会执着地追求其“理想”的实现。但问题是,“理想”有“崇高”和“低下”之别,大凡我们说“精神”的时候,总是和“崇高的理想”追求相联系的,黑格尔的一个明确目的,也就是要摆脱当时的庸俗“卑微”的精神。
3、黑格尔有生之年一共出版了五本著作:《论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之间的差异》(简称《差异》)、《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简称《哲学全书》,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部分)、《法哲学原理》。表面看来,《精神哲学》只不过是《哲学科学百科全书》中的一个部分,但究其实质,却应是黑格尔被载入史册的“符号”。
4、从自然灵魂“质”的方面,不仅探究了不同民族和人种的精神区别,而且从个体灵魂在天性、气质和性格上的发展,得出“灵魂改造”的教育思想。实际上,当一个人失去了对“灵魂”这些“低等”精神活动感知力的时候,又如何能够成为一个具有丰富精神能力的人呢?如何能够感受得到艺术的美、宗教的善和哲学的真呢?人文主义教育的一个优秀传统就是要造就具有丰富感性能力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全面发展,才能有高尚的精神。
5、众所周知,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逻辑出发的,他从逻辑中选择了两个概念,一个是Sein,另一个是Nichts,他再加上一个概念Werden,通过对这三个概念的讨论,他最终建立起他的逻辑体系。前面关于Sein的讨论只是开始部分,下面我们看一看他关于这三个概念的说明的译文。
6、第二小段主要说质。它以“因此”开始,表明是从第一小段的推论,因而因循第一小段的意思来理解它,也不会有太多的困难。由于是没有规定的,因而没有质,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这至少表明,质乃是与规定性相关的,或者它甚至就是规定性的另一种说法。如前所述,规定性是通过“是P”中的P来体现的,或者,通过P与是的结合来体现的,因而质也是同样的,即通过“是P”中的P来展示,或者通过P与是的结合来展示。这样也就可以看出,“是”本身乃是没有规定的,“是P”由于与P相结合,因而是有规定的。类似地,“是”本身乃是没有质的,或者说,它的质就是它的无规定性,而“是P”则是有质的,因为这里的是乃是有规定的,因而是有质的,而这种质已经不是最初是本身所没有规定的那种质。
7、“圣灵”在字面上就是“神的精神”或“上帝的精神”,但我们从不说上帝的精神或神的精神,而只说“神灵”、“圣灵”,原因在于“精神”是一个属人的概念。黑格尔之提出精神哲学,鲜明地体现出启蒙之后西方哲学的世俗化转向。他要研究的就是“人的精神”,要确立和引导“时代的精神”。哲学作为在思想中所把握的时代,不仅仅是在对现时代精神的批判、匡正和治疗中确立自身的合法性,而是要在对时代精神的理解、诠释和引领中开辟新的未来。只有这样的哲学,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8、纯粹的逻辑演进之后,理念异化为自然,自然从低级的无机物演化为有机物又演化出人,人就是精神性的存在,又要经历艺术、宗教和哲学,最终又达到了绝对理念。
9、阅读译著可以清楚地看到,Sein一词的译语是有变化的。贺译《小逻辑》最初将它译为“有”,后来将它修正为“存在”,但是依然保留了“有”一词,二者兼用。梁译《逻辑学》则将它译为“存在”,薛译《全书》同梁译。所以,单从译本来看,可以明显看出译语从“有”到“存在”的变化。假如将杨译《逻辑学》也考虑进来,则可以看到这些译本依时间顺序有一个变化:从“有”到“存在”,从“存在”再到“有”,再从“有”到“存在”并在“存在”定格。
10、曼特娜帝国的辩解:亨利·梅因与自由帝国主义的终结(何俊毅译)
11、同样,尽管《法哲学原理》也像《精神现象学》一样,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比《精神哲学》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框架之内,依然是《精神哲学》的一个部分:“客观精神”,广义上属于《精神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和《学史》广义上都是如此,即属于《精神哲学》的一个特殊部分。
1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第一个成果,虽然这部著作尚有未成熟的地方,然而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在《手稿》中,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某些命题作了非常重要的论述,如通过对人的劳动分析进而说明人们的社会关系。
13、除了“是”、“不者”和“真”这几个译名与原译文不同,(1)的译文与原译文差异较大。“真之所是”这一表达式的德文是WasdieWahrheitist字面含义是“(这个)真所是之物”,句式同样相当于是主系表结构。这与“真理”的意思显然相距甚远。值得注意的是,Wahrheit在这里是用来做事的,是被当作自明概念使用的,因此它的含义只能是它最基本的含义。在我看来,这种含义即是来自其istwahr这种最日常最简单的用法。所以它的意思乃是“是真的”,它的正确翻译应该是“真”。前面说过,“是”和“不者”都与思考相关,因而它们与真假相关也是自然的。所以,这里通过“真”来对它们做出说明,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14、(22)黑格尔(1977:70)。
15、(15)我们仅给出以上译文的修正译文如下:
16、(译文14*)是乃是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是和本质对比,乃是免除了规定性的,同样也免除了可以包含在它自身以内的任何规定性。这种无反思的是乃是那仅仅直接地依它自己那里的是。
17、马克思是从黑格尔对人的劳动分析人手的。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站在现代经济学家的立场上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自我确证的本质,但是黑格尔并没有看到劳动的消极方面,即没有看到劳动所受到的来自客体的制约;更为重要的是,黑格尔从整体上轻视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
18、另一方面是:从有开始,我们来看这个有的本质,它是作为“无规定性”本身,而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思维把“有”消解为“无”。而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有的消灭。
19、黑格尔思想的核心。
20、康德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批判哲学”,费希特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先验“知识学”,谢林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自然哲学”,而黑格尔之被载入史册,就是因其创立了“精神哲学”!
1、有了(1)的补充性说明,(2)所说的“观看”(或“直观”),(3)说的“思考”,也是容易理解的。既然“是”本身乃是空的,在它当然看不到也思考不到什么东西。但是和前面一样,对我们的理解而言,探讨一下相关的译文是有益的。表面上看,修正译文“在它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在它同样很少能够思考(维)某物”与原译文“没有什么可以直观的”和“也同样没有什么可以思维的”的意思差不多,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仔细阅读可以看出,两处前一句大致差不多,但是后一句实际上却是有区别的,因为虽然都是否定式的表达,这两句却还是不同的。它们的德文分别是
2、唯襟怀闲远,则可化刻为厚。理解得越多,就越痛苦。
3、也就是说,这个自身是作为实有的“同一性”,而这个同一性,就是对那个“非有”的否定。
4、(译文5)但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贺译2》,第192页。
5、黑格尔辩证的功绩与局限
6、张世英对这段话有三段简要的说明。我们看其中第一段,即关于译文2第一句的说明:
7、他认为,只有资产阶级民主制才唤起了人们对于自由的普遍追求。
8、(2)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下卷,第296页。
9、黑格尔的绝对理念:
10、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人本主义唯物主义,缺陷是形而上学和历史唯心主义。其人本主义的表现主要在于他对宗教神学的批判。费尔巴哈批判宗教的理论是人类思想史上的重要成果,它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产生提供了合理的思想资料。他对宗教神学的批判,给了当时宗教神学的统治以沉重的打击,对当时开展反封建斗争和促进人们思想的解放,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马克思认为“只是从费尔巴哈才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58页)他认为费尔巴哈的错误不在于承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在于他脱离实践只从直观的形式去说明这种统一性。
11、(译文16*)实是从变发生。实是乃是是与不者单纯地合而为一。实是由于这种单纯性而有了一个直接物的形式。它的中介,即变,处于它的背后;中介扬弃了自身,因此,实是便好像是最初的、可以作开始的东西。它首先是在是的片面规定之中,而它所包含的另一规定,不者,也将在它那里与前一规定对立而显露出来。
12、同时期的两位殿堂级哲学家
13、这个总的论调使史密斯能做许多有趣的事情。他能把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呈现的成熟的政治思想与《精神现象学》中的早期论点联系起来,在《精神现象学》中,为承认而斗争的概念是起到如此核心的作用。他能从更正统的自然权利传统区分出黑格尔式自由主义,又在黑格尔身上保留了权利这一独特的现代范畴。他通过将黑格尔的贡献关联于当前对权利研究兴趣的复苏——尤其是这种复兴拒绝对权利的形式/程序性叙述,而更倾向于实质性的——从而展示黑格尔理论贡献的生命力。最后,通过强调黑格尔式探究的对话或商谈程序,他能将黑格尔的哲学方法与他的政治教诲联系起来。
14、(1)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下卷,第296页,译文有修正,参见Hegel,G.W.F.:WissenschaftderLogik,Band第305页。这句话的德文是:dieseHandlungistgut;dieKopulazeigtan,dassdasPraedikatzumSeindesSubjektsgehoert。
15、简·波特自然作为理性:托马斯主义自然法理论(杨天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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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字源解释之后是对实是的说明。“是”加上da之后,就变为“实是”,就不再是原来那没有规定的“是”,因而产生了变。由于它是片面的是,比如它是P,因而它在是的同时也含有不是,比如它不是Q。这样的是,即与不是相同一的是,也就是一般的是,所以也就有是与不是的统一。所谓具体的整体乃是有“是P”表达的,因而处于是的形式中,由于这样的是含有否定,因此一如“是P”乃是一种规定性,它所含有的否定,即不是,也构成一种规定性。所以,这段关于实是的说明还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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