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
1、但是,在亚洲的专制政体即一切非宽和政体中,始终存在着实实在在的分裂,农民、军人、商人、官员和贵族之所以彼此有联系,只不过是一些人压迫另一些人,而被压迫的人并不反抗,倘若在他们之间发现团结,团结在一起的不是公民,而是埋在地下一个挨一个的尸体。
2、●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3、当然,他们的关注并不完全是理论上的,因为在争论时期,法国由君主路易十五统治。在路易十五统治期间,其专制君主制的力量体现在镇压詹森教派和高卢主义信徒的反对上。
4、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论》
5、 16 绝对服从在表明服从者愚蠢的同时,也表明了发布命令者的愚蠢,因为其只要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用不着思考、质疑,推导。
6、 6 目的是预防那些秘密的罪行,而非制止那些公开的罪行。
7、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8、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托马斯阿奎那
9、荣剑:中日谁胜?——日本访学归来的若干思考
10、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1、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
1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4KxueRvri1zuS7m0z4E6Q提取码:avpt书名:论法的精神
13、法官一旦偏离了法律的条文就成了立法者。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作家,哲学家 培根
14、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到《民法总则》,再到今天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一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路径,清晰可见。
15、用复仇的形式来对付犯罪的那种法,只是自在的法,它是不合乎法的形式的,即它的实际存在是不合乎正义的。(德国)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16、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惊雷,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就是绵延不绝的雨露。我们需要它,不是因为政治的诱惑,实在是我们自身生活的召唤。与其他很多思想类经典最大的不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需要了解的书。
17、法治就是对违法的行为设置法律保障和对个人的合法权利加以法律保护。戴雪摘自《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18、“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并不是一句空话,正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上演,孙志刚案就是一个例证。
19、这,仅仅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不断向前的法治进程中,一个缩影。
20、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法制和审判》
二、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1、英国议会上院,自古以来也是最高司法机关,2005年宪法改革后,这一职能才移交给新成立的最高法院。
2、(7)《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徐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第一版.P311
3、首先,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五章第九节中写道“我们在这里是政治学家而不是神学家,即使对于神学家而言,容忍一种宗教与赞成一种宗教,两者也有很大差别”,“国家的法律如果允许多种宗教同时并存,就应该强制这几种宗教彼此宽容”;在第二十五章第十节中又写道“有关宗教的政治性,法律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如果有权自行决定国家是否接受新的宗教,那就应该拒绝接受。如果新的宗教已经在国内站稳脚跟,那就应该对他采取容忍态度”。批评者以此认为孟德斯鸠在恐吓崇拜偶像的君主们,提醒他们赶紧关闭国门,禁止让天主教传入。
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迄今所出最全书单
5、孟德斯鸠的作品,在西方语境中,一直备受关注;而在中文语境中,其形象始见于清季,维新士人倡导三权分立之制,立宪法、开议会,受孟氏思想影响颇深。20世纪初叶,梁启超撰《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一文,首开系统介绍孟氏之风。(3)孟氏经典大作《论法的精神》也在当时引入中国,译名为《万法精理》和《法意》,尤其是严复《法意》译本,至今仍流传甚广。(4)百余年来,孟德斯鸠之名伴随着启蒙话语,与“理性”、“自然法”、“分权”等观念一道深入人心,而且还因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讨论法律与各种环境因素之间关系(即法的精神)并以此对传统中国政制加以褒贬而引发国人持久的争议与反思。
6、人,放弃天然独立状态而接受政治法约束,也就放弃天然财产公有制而接受市民法(注1)约束。
7、如果法治要得到维护,那么,宪法就必须保证没有任何人能高于法律。拥有政治权威的人们应该同其运用权威所统治的人们一样服从法律程序。(美国)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
8、诚信是立身之本,法治乃安国之源。警示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的句子范文(篇二)你对违章讲人情,法律对你不留情。
9、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在一个国家里,总是有一些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不过,如果他们和平民混杂在一起,并且和其他的人一样只有一个投票权,公共的自由将成为对他们的奴役,而且他们不会有保卫这种自由的任何兴趣,因为大多数的决议将会是和他们作对的.”以下是1875年法国宪法的规定,其中与孟德斯鸠上述思想有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是
10、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11、正义为一些条件之总和,在那些条件下,一个人的意志能够按照普遍的自由法则同另一个人的意志结合起来。(德国1康德摘自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12、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13、孟德斯鸠的一生非常传奇。他出身贵族,但年少时就被父母期望“永远牢记他对穷人负有的义务”,(9)这种期望影响了他的一生。他不仅著书立作,启蒙世人,而且在他担任波尔多高等法院庭长期间,多次为民请命。(10)在孟氏的学术生涯中,法兰西学术院(1728)、伦敦皇家学会(1730)和普鲁士皇家科学院(1746)都吸收他为成员(院士/会员),这是他的思想获得欧洲各地普遍承认的标志。
14、斯克拉顿:如何成为一名保守主义者?
15、柴米油盐酱醋茶,如今样样不离法。
16、英美特殊论:伏尔泰《哲学通信》
17、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美国)弗劳德《论说集》
18、即使一个社会在原则上是公平的,也还可能产生不公平的法律和政策。(美国)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19、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0、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三、孟德斯鸠论法精神内容
1、源自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2、其他的两种权力即可以赋予一些官吏或永久性的团体,因为这二者的行使都不以任何私人为对象;一种权力不过是国家的一般意志,另一种权力不过是这种意志的执行而已。
3、至乐蜞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
4、越来越明确的责任主体,越来越细致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庞大的法律体系,越来越文明的法律制度……绘就了7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壮丽画卷,也催生出越来越和谐稳定、繁荣进步的中国。
5、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6、国家的主体是人民,法律就是尽可能地保护每一个人。民法就是平等、包容,前所未有地关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的法律。
7、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8、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9、路易斯安那的蛮人想要果子的时候,就把果树从根部砍倒,然后采摘。这就是专制政体。p.74
10、自由之花,永远为遵纪守法者开放。
11、诚信经营传美名,守法创业结硕果。
12、接轨国际严执法,发展新城利万家。
13、神往往不具有完美无缺的品质,因为这样反而会使他变得不完美;为他设限的从来只是他自己,因为他本身就是他的必要性。
14、节俭本身就是一个大财源。——辛尼加节俭是你生中食用不完的美筵。——爱默生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的需要。——卢梭谁在平日节衣缩食,在穷困时就容易过难关;谁在富足时豪华奢侈,在穷困时就会死于饥寒。——萨迪《蔷薇园》奢侈只是从他人的劳动中获得安乐而已。——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务维艰。——朱柏庐《朱子家训》君子忧道不忧贫。——孔丘《论语卫灵公》财有限,费用无穷,当量入为出。——颜之推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韩非子《韩非子显学》常将有时思无时,莫把无时当有时。——《增唐贤文》静以养身,俭以养德。——诸葛亮
15、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16、在这一章中,孟德斯鸠从英国宪制中归纳出理想化的“三权分立”说,谓立法、司法、审判三权分立,而彼时此三权之说尚未定型,审判权常被视为行政权分支。英国人被夸得熨帖,就把孟说叠加于旧有的混合政体说,后者至少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是“一人、少数、多数”之治的混合,在英国则始于1642年查理一世对英国宪制的比附,即国王、上院、下院的共治。这两种“三权分立”说成型后,就从理论上勾勒出纵横交叠的制度网络,理路不同,但都旨在阻止权力的滥用。
17、这是补救拉栖代孟民选长官的虐政和同样专制的威尼斯国家审理官的缺陷的唯一的合理方策。
18、3)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19、何为仪表?“法律不曾、不能,也不意图确立的习惯行为。”如果说法律着眼于“公民”行为,仪表关注的则是“人”的行为。大清的政治教化工具是什么?传统的礼教——“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
20、政治是一把磨钝了的挫刀,他挫着挫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
四、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1、法为家书人人读,和作良田家家耕。
2、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3、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意味着扩大了隐私的界定范围,增加了判断的主观性和灵活性。
4、我将选择这样一个共和国:那里的人民很满意自己有权批准法律;他们可以根据首长们的提议集体地来决定最重要的公共事务;建立一些受人尊敬的法庭;慎重地划分国家的省份和县份;每年选举公民中最能干、最正直的人员来掌握司法和治理国家即使偶有不幸的误会搅乱了大家的和睦时,人们就是在盲目和错误中,也都能保持一定的节制,大家依然相互尊敬,共同遵守法律。这就是诚挚而永久和睦的征兆和保证。(法国)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5、 11 在专制政体中,君主的权利全都转移到了他的委托者手中。一定要用恐惧杀死所有勇气和野心,因为其中的自命不凡者可能会造反。
6、延伸阅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法律出版社钟书峰译本和商务印书馆严复译本、张雁深译本、许明龙译本为例
7、在思想史的叙事模式中,柯林伍德用“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这一断语来指称每一个时代的思想者在新的社会情境中重演过去的行为,而这些思想者的“个性”使得他们的理解和表达都可能与众不同,(2)哪怕他们都号称都在同情地理解先人,却都无法完全脱离思想者自身所处的历史社会情境,无论是施特劳斯学派对文本的“显白”与“隐微”,还是剑桥学派所强调的“语境中的观念”,抑或传统中国史学中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方法论上的差异并不能解决这一永恒的思想史难题。只要人类社会依然持续,那么阅读经典、解释经典的行为就不会结束,继续制造可能的“熟悉的陌生”和“陌生的熟悉。”
8、 1 战争以胜利为目的,胜利以征服为目的,征服以保存自身为目的。
9、英格兰政制中的三权,有分有合
10、《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48年。《论法的精神》全书共6卷31章,其中上册是3卷19章,下册是3卷12章。
11、主权的概念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第一种享有最高独立性和最高权力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自然的和不可让与的权利。第一种享有某种独立性和某种权力的权利,这种独立性和权力在它们固有的范围内是绝对的或超越的、最高的它和主权者所统治的整体是分开的。因此,主权者对这一整体的独立性和他统治这一整体的权力是最高的。(法国)马里旦《人与国家》
12、没有人给共和政体下过精确的定义。除了其他的一些特征外,它似乎暗含着某种程度的民主,某种程度的个人参与自治;它也可能暗含着对个人权利的实质性尊重。(美国)路易斯亨金《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
13、关爱我们的亲人,从自我守法做起。
14、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5、一个共和国的不幸,就是它不再有阴谋秘计的时候。这情形发生在人们用金钱腐化了人民的情况下。这时人民变得冷静了,热衷于金钱,而不再热衷于国事了。
16、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英国历史学家 托·富勒
17、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8、法国有句格言说,因等不及提拔而心灰意冷的小官,绝不可提拔,在我们看来,这些人因碌碌于琐事而锐气尽消,囿于细枝末节而不堪重任。一个人而立之年没有当将军的才干,永远休想当上将军。如果不能一眼望穿数法里外战场上的种种形势,不能在胜利时充分发挥己方的优势,失败时充分利用己方的资源,凡是缺乏这种机智的人,永远不可能具有将帅的才干。正因为如此,我们把显赫的重任赋予上天派来的兼具胆略和才干的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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